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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通知速览
1.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2025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3.关于申报2025年度秋季学期“中伦助学金”的通知
4.关于昌平校区校医院9月24-28日调整为简易门诊的通知
校外通知速览
1.关于2025年第十九届复旦大学博士生论坛・哲学篇征稿的通知
展开剩余95%2.关于第七届京师法学博士生论坛会议的通知
3.关于第十五届“法律与社会”高端论坛的通知
4.关于第十一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征文通知的通知
校内通知
2025·NEWS
一、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调动和激发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学生成为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学校将在研究生(基准学制内)中开展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将按照2022年7月6日第14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评范围及条件
参评范围及条件参见《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2、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和比例
学业奖学金的等级、比例和标准参见《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3、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二级评定单位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1)学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名额分配(分配名额见原文附件1,另行发放)。
(2)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应根据《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细则报学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备案。若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成员变动,请9月28日前报送最新名单。
(3)二级培养单位评审(10月13日前完成)
各二级培养单位按照相应比例和名额,遵照评定标准与规则,自评定工作启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评和公示等工作,并将推荐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二级培养单位的评审工作应包括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培养单位评定、公示及异议处理、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审定等程序,具体各项程序的时间安排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告知所有参评学生。
(4)操作流程
①研究生本人: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智慧法大(http://ca.cupl.edu.cn)(如本链接失效可从学校官网下方“智慧法大”链接进入),点击“学工系统→智慧学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操作指南见原文附件3)
②各二级培养单位:各二级培养单位辅导员、主管院领导登录智慧法大,“智慧学工系统→奖学金审核页面”。(操作指南见原文附件4)
(5)学校审核(10月30日前完成)
10月14日起汇总各二级培养单位学业奖学金初评名单、获奖名单公示(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及异议处理、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发文并公布获奖名单。
(6)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注意事项
(1)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因此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全程监督指导本学院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对于评审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及公示异议要及时进行研究和适当处理,保证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2)各二级培养单位奖助学金工作小组在实施细则时,应在《办法》规定的原则范围内,充分考虑到二级培养单位的专业分布、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和同学们的实际情况,保证细则实施的公正性。
(3)各二级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指标(见原文附件1,另行发放)进行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将评审报告、获奖学生名单电子版(excel表格)、《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登记表》(见原文附件2)报送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4)法学实验班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研究生(MBA)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研究生(MPA)、翻译硕士专业研究生(MTI)、社会工作硕士(MSW)、金融、国际商务、审计硕士专业研究生、国际中文教育硕士专业研究生、新闻学与传播学硕士专业研究生、国际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欧法学院硕士专业研究生应按照培养单位自行制定的奖学金办法进行奖学金的评审,评审结果请于10月13日前报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报送材料同上。
(5)未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的研究生将不予注册并不能参加下学年度的学业奖学金评审。
(6)《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登记表》可登陆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常用下载)网站下载或研究生院网站—奖助学金工作板块下载
(7)欢迎广大师生及时反馈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政策、程序执行的相关问题和建议,采用邮件、电话或书面提交均可,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回复。
邮箱:yangongban0843@163.com
办公地点:教学图书综合楼0843
信息来源: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获取原文链接,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二、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2025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调动和激发研究生刻苦学习、从事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培养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依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8号)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法大发[2022]7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学校现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评范围及条件
参评范围及条件参见《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2、奖学金标准和名额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名额分配参见原文附件1(另行发放)。
3、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按照“学生申请、导师评价、二级培养单位初评、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每学年第一学期,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原则,将教育部下达的指标分配到各二级培养单位。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名额分配表(见原文附件1,另行发放)
(2)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可根据《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评审,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成员有变动的,需报送最新名单。
(3)二级培养单位评审(10月13日前完成)
二级培养单位的评审工作原则上应包括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培养单位评定、5个工作日公示、异议处理以及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审定等程序,具体各项程序的时间安排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告知所有参评学生。
(4)操作流程
①研究生本人: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智慧法大(http://ca.cupl.edu.cn)(如本链接失效可从学校官网下方“智慧法大”链接进入),点击“学工系统→智慧学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操作指南见原文附件3)
②各二级培养单位:各二级培养单位辅导员、主管院领导登录智慧法大,“智慧学工系统→奖学金审核页面”。(操作指南见原文附件4)
(5)学校审核(10月14日至10月30日)
学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学校印发公文并报教育部备案,同时公布获奖名单。
4、注意事项
(1)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全程监督指导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对于评审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及公示异议要进行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按照“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
(2)各二级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进行奖学金的评审,名额可以向基础学科适当倾斜。各二级培养单位应于10月13日前将评审报告、获奖学生名单纸质版(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原文附件2)报送至学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3)学校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于12月31日前一次性打入获奖学生银行卡。
(4)《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或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网站下载。
(5)欢迎广大师生及时反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政策、程序执行的相关问题和建议,采用邮件、电话或书面提交均可,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回复。
邮箱:yangongban0843@163.com
办公地点:教学图书综合楼0843
信息来源: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三、关于申报2025年度秋季学期“中伦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2025年度秋季学期“中伦助学金”的申报与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学院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进行初评,具体参评条件见原文附件1。
1、评选流程
学校组成中伦助学金评选小组,通过公开评议、考察,核实申请人身份与经济状况,确定4-6人候选名单并公示。
公示结束后,由中伦基金会确认最终入选名单,学校后续公布结果并公示。
2、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
提交地点:图书综合楼0843(纸质版申报材料)
信息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官网
四、关于昌平校区校医院9月24-28日调整为简易门诊的通知
校医院即将为2025级本科生接种麻腮风疫苗,在此期间昌平校区校医院仅开放简易门诊,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具体安排如下:
简易门诊时间
9月24日(周三)下午
9月25日(周四)、26日(周五)全天
9月28日(周日)上午
请相互转告。
信息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校医院公众号
校外通知
2025·NEWS
一、关于2025年第十九届复旦大学博士生论坛・哲学篇征稿的通知
1、会议主题与选题方向
论坛主题:面向数智时代的哲学
参考选题方向:
(1)数智时代劳动异化新形态与马克思主义劳动理论的当代回应
(2)海德格尔技术批判视域下数智时代的存在困境
(3)“天人合一”思想视域下数智技术的生态伦理边界重构
(4)数智时代算法正义的伦理基础与实现路径
(5)AI生成艺术中的审美主体性与艺术哲学重构
(6)数智技术重塑人类认知的科技哲学反思
(7)数智时代“数字宗教”现象与宗教学理论的新发展
(8)大数据归纳推理的逻辑有效性辩护
(9)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在数智公共领域的应用反思
(10)算法歧视的伦理归因与正义重构
注:以上参考选题方向仅为根据哲学学科下各二级学科方向而举的例子,投稿论文的具体题目和内容可以在符合主题的前提下自行拟定和撰写。
2、会议形式与安排
举办时间:2025年11月22-23日
参与对象:全国高校哲学学院及相关院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会议形式:本次论坛将以线下的形式举办。论文入选论坛的外校投稿者的住宿费、交通费将按一定比例报销,论坛举办过程的中晚餐由主办方提供(一切报销事宜依照复旦大学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3、投稿要求
(1)格式
投稿要求所投论文务必按文件《2025年复旦大学博士生论坛哲学篇论文格式要求》中的格式要求进行排版,并提交Word和PDF两个版本。扫描二维码获取《2025年复旦大学博士生论坛哲学篇论文格式要求》文件:
(2)投稿邮箱fduphilforum@163.com
(3)投稿命名
PDF 有效投稿命名请以“分论坛方向-论文题目”为格式命名文件,如“马哲-《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及其当代意义》”。PDF文档内容请勿出现作者信息,包括学校、专业、姓名与联系方式等。
(4)截止日期:
2025年10月12日24:00
信息来源:学术会议咨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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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第七届京师法学博士生论坛会议的通知
1、会议主题
本次论坛的主题是“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创新”,会议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1)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2)数字法治与人工智能治理
(3)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完善与边疆治理
(4)生态文明法治与绿色发展
(5)涉外法治与国际规则构建
(6)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与创新
2、征文要求
现围绕上述选题,向学界发出邀请。欢迎对本论坛议题感兴趣的青年学子携文赴会。有意与会者可向论坛提交与议题相关的8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本届论坛将设置优秀论文奖若干,并邀请优秀论文作者与会报告论文。论坛将邀请青年学者担任与谈人,资深学者担任点评嘉宾,对文章进行研讨、指导。会后将择优推荐论文在《京师法学》、《北师大法律评论》发表。
3、征文截止时间
本次征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投稿请将论文及参会回执发送至邮箱:jingshifaxuebslt@163.com会议回执
4、会议时间与地点
本次会议定于2025年11月初,会期两天。会议预定于北京校区召开。具体会议地点与住宿酒店另行通知。
5、会议受邀学生的通知
经过初步评选,我们根据文稿质量、单元的主题相关性等原则确定受邀参会报告的论文,并将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受邀学生参会。
6、会议费用
本次论坛承担正式受邀学者参会期间的餐饮费用,对于外地正式受邀参加会议的学者我们将统一安排宾馆住宿并承担往返的差旅费用。本次论坛不收取会务费。
7、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京师法学博士论坛会务组会务专用邮箱:jingshifaxuebslt@163.com
会务联系人:
李德嘉(会务组工作人员):
dejialee@yeah.net
江文静(会务组工作人员):
许君竹(会务组工作人员):
信息来源:法学京师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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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第十五届“法律与社会”高端论坛的通知
为深入探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与法律文化转型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促进跨学科、跨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创新研究,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主办本次学术研讨会,并由贵州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高端智库、贵州大学基层治理研究院、《基层治理研究》集刊编辑部承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人类学研究所协办,拟于2025年11月22日(21日报到,23日返程)在林城贵阳举办第十五届“法律与社会”高端论坛,会期一天,本届论坛主题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与法律文化转型”。
1、会议主题
参会论文可围绕如下议题展开讨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议题):
(1)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国家、社会与个体关系再塑造
(2)数字技术驱动下的治理变革与法治前沿
(3)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社会基础与文化逻辑
(4)法治认同、法律意识与基层法律文化的建构
(5)技术治理、数字化与基层法律实践的现代性转型
(6)法治文化与基层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与转型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主办方承担外地正式参会学者的餐饮费用。
2、征文要求
(1)本论坛接收论文长摘要或全文投稿。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来稿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入选论文并发送正式参会邀请。
3、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
信息来源:青苗法鸣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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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第十一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征文通知的通知
中国行为法学会各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实践中的创新发展,促进司法公正,推动司法进步,充分发挥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专业委员会在中国司法改革进程中的智库作用,兹定于 2025 年 11月在天津大学举办第十一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本届论坛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专业委员会主办、天津大学法学院承办。现将征集论坛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论坛主题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司法保障研究
2、论文内容要求
投稿论文请紧紧围绕以下内容:
(1)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理化阐释研究
(2)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司法体制机制研究
(3)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司法问题研究
(4)生物多样保护司法问题研究
(5)气候变化应对司法问题研究
(6)人工智能背景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问题研究
(7)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司法保障问题研究
(8)其他司法保障美丽中国建设前沿问题研究
3、论文形式要求
(2)标注。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务、职称及联系电话)。
(3)体例。用宋体小四号 Word 文本;文中注释全部采用脚注“①、②、③……”;文中标题按“一、(一)、1…”规则进行排列;参考文献置于文末。
(4)格式。文献引注格式请参照《法学引注手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4、时间要求
征文征集截止日为2025年10月25日,请论文作者于截止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论文、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地址一并发至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专业委员会电子邮箱 sfxwy.jh@163.com。
5、评奖事项
(1)奖项设置
论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四级奖项。
(2)评选标准
论文要坚持政治正确,紧扣主题,具有理论创新和实践应用价值。
一等奖: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价值,在本研究领域有重大创新和影响,对解决学术问题和实践问题有重大指导作用。
二等奖: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价值,在本研究领域有较大创新,对解决学术问题和实践问题有重要指导作用。
三等奖:具有较强理论与实践价值,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创新,对解决学术问题和实践问题有较好指导作用。
优秀奖:具有一定理论与实践价值,在本研究领域有所创新对解决学术问题和实践问题有一定指导作用。
6、其他问题
(1)本次征文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专业委员会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审。
(2)优秀论文将结集正式出版。
(3)获奖论文部分作者将获邀出席论坛并作会议演讲。
联系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sfxwy.jh@163.com配资知名证券配资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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